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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周五,我經歷了網拍工作以來最勞累的一日。

午後我興匆匆地趕去show room拍照,偌大的房間,就我獨自一人,窗外難得陽光普照,暖陽從陽台跳進屋裡,灑滿了一地光影,我的心情好極了,我不會吹口哨,手邊也沒有音響,但心裡真是期待能來段樂音樂,以表達內心的愉悅。 

我挑選合適的圍巾,並依序將之燙好、掛好,心裡盤算著,若進展順利,晚上還趕得上與家人一起晚餐,心裡的愉悅都溢滿到臉龐上來了。但待我架好棚燈、鋪排好圍巾、拿出單眼時,我頓時傻眼了,因為躺在相機包裡的,竟是新買的長鏡頭,而非閃光燈。這簡直是晴天霹靂!沒有閃光燈為引,棚燈形同作廢,而這意味了我必須耗費往返兩個多小時的車程返家取燈。我整個人跌坐在椅子上,不知所措。 

天哪!我居然如此糊塗,為了收納新買的鏡頭,我將相機包裡原來放置閃光頭的位置讓了出來,就是這一讓,把我的閃光燈給讓忘了。我該回家嗎?我估算著,這個時間往返會碰上尖峰時間,等於在今天的工作時間裡,我開車的時間就佔了四個半小時,這簡直毫無效率可言。但show room的主人隔日即將赴義大利慶祝聖誕節,攝影工作必須在今日完成。我陷入了很深的無奈裡,窗外的陽光也讓我渾身燥熱不安起來。 

我決定打電話向攝影老師求助,他告訴了我幾個替代方案,但演練了半天都不奏效。分針又挪移了半圈位置,已經來不及了,我不得不做決定了,便提起包包,奔入車流。再返回時,天色已暗。H已回來了,她笑說:「就當這是創業吧!創業的過程裡是什麼事都可能發生的,與別人調頭寸、跑三點半比起來,這已經是芝麻小事了!」謝謝H,她真是我的天使,三兩句話就弭平了我的挫折感。 

當做完所有工作,回到家裡時,疲憊已極,時針已過11點,很久沒如此操勞了。我會越來越好的,睡前我在心裡給了自己一個讚,告訴自己:加油!

(原文寫於12/1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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