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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陣子連續閱讀了三位大陸作家的12篇中與長篇作品,三位作家是格非、方方與魏微,
前兩者是說故事高手,他們的小說劇情峰迴路轉,一氣呵成,
讓讀者幾乎無法停頓,恨不得一口氣讀畢。
特別是方方的故事,在翻盡最後一頁時,總忍不住對無奈的人生嘆口氣。
作家費嘔心瀝血地編故事,以獲得讀者的共鳴,就此層面,方方確實是一流高手。
但閱讀的過程裡,總覺得有種快馬加鞭、被迫達陣的緊急感,
所有的文字都用來編織情節,像一部緊湊的連續劇,
沒費多少勁就把人的一生看盡,是以快轉的速度思考人生。
而魏微卻不然,劇情之於她不是最重要的部分,
如何用文字描摩她對於某種關係、某樣情境、某段感情、
某類型人的相處經驗與感悟等等,才是她文字經營的主體。
在閱讀這兩種不同風格的小說時,我突然從跑百米的速度變成輕鬆慢步,
還不斷地回過頭去重新走一遭,再多閱讀幾趟也不厭倦。
我反覆週旋在精雕細琢又行雲流水的文字間,並忍不住提起筆在上面做記號,
彷彿讀得越久是越好,簡直就捨不得將之迅速翻閱完畢。
這真是一種享受啊,而且這種愉悅感,毫無疑問的,只有透過文字才能辦得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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