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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陣子連續閱讀了三位大陸作家的12篇中與長篇作品,三位作家是格非、方方與魏微,

前兩者是說故事高手,他們的小說劇情峰迴路轉,一氣呵成,

讓讀者幾乎無法停頓,恨不得一口氣讀畢。

特別是方方的故事,在翻盡最後一頁時,總忍不住對無奈的人生嘆口氣。

作家費嘔心瀝血地編故事,以獲得讀者的共鳴,就此層面,方方確實是一流高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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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閱讀的過程裡,總覺得有種快馬加鞭、被迫達陣的緊急感,

所有的文字都用來編織情節,像一部緊湊的連續劇,

沒費多少勁就把人的一生看盡,是以快轉的速度思考人生。

而魏微卻不然,劇情之於她不是最重要的部分,

如何用文字描摩她對於某種關係、某樣情境、某段感情、

某類型人的相處經驗與感悟等等,才是她文字經營的主體。

在閱讀這兩種不同風格的小說時,我突然從跑百米的速度變成輕鬆慢步,

還不斷地回過頭去重新走一遭,再多閱讀幾趟也不厭倦。

我反覆週旋在精雕細琢又行雲流水的文字間,並忍不住提起筆在上面做記號,

彷彿讀得越久是越好,簡直就捨不得將之迅速翻閱完畢。

  這真是一種享受啊,而且這種愉悅感,毫無疑問的,只有透過文字才能辦得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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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日光微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